最近,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不时接到群众举报,一些不法分子以银行和网上银行融资为名,利用一些媒体发布“无抵押担保贷款”等违法违规广告,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从而骗取保证金、手续费。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7年10月至今,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就受理此类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达12万多元。
据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有关人士介绍,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违法违规广告从事金融诈骗活动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在广告文字上玩花样,即从以前宣传能直接提供“贷款融资”服务演变为间接的提供“无抵押担保贷款”服务,并打出“不成功不收费”等诱导性语句,但称“收取手续费、保证金是行规”。
二是这些不法分子一般都自称其公司在某高档写字楼内租有办公地点,或自称为某银行的下属咨询公司,给人以一种合法、正规、有实力的假相。但有一点,这些不法分子所办“公司”的电话号码不断变换。
三是这些不法分子盯上的客户群主要是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因为一些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通常急需短期资金周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