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出售门面的信息,后以收取定金为由,骗取购房人钱财。上月中旬,沙坪坝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骗子雷兆兰有期徒刑3年。
今年46岁的雷兆兰曾因诈骗被判刑9年,2005年释放。检察机关指控,去年9月,家住沙区重大新华村的她,虚构了重庆大学在沙坪坝区汉渝路立交桥处有门面出售的虚假信息,并以张贴小广告和口头宣传等形式散布该信息。得知此信息的罗某,很快与她取得了联系。于是,雷便又捏造了一些待出售门面房的相关信息。随后,雷以交纳定金等借口,先后向罗某索取现金2.3万元。买房心切的罗某,如数奉上了这笔钱。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罗某却找不到雷的踪影,这时才惊呼上当。今年7月,雷兆兰被公安机关捉获。
由于雷兆兰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属累犯,因此法院对其进行了从重处罚。
法官提醒市民,在租购房屋合同尚未达成或履行,而对方又要求自己交纳某种款项时,一定要进行必要的资料查验和其他审核,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