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怎么变成了15万元?”当听到法院的判决,年轻的张小姐捂着脸哭倒在律师身旁。原来,打工多年的张小姐为了在上海安个“家”,通过中介,将50万元首付款交给了上家。岂料,这个上家是个“李鬼”,制作了全套房产证件后,将房东的房子挂牌出售,骗得房款后逃之夭夭。
眼看50万元打了水漂,张小姐将房产中介告上法院,索赔50万元。浦东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未尽审查义务,构成违约,赔偿张小姐15万元。日前,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上家原是冒牌 骗走巨额房款
今年29岁的张小姐是浙江人,2006年9月20日,急于购房的张小姐在翻看报纸时,看见房产专版上“力江房产中介”介绍的一处房屋地段好,面积为95平方米,挂牌价为97万元。张小姐马上电话联系房产中介,中介的工作人员回答:“如果真有诚意购买,我们可以帮忙向上家商谈,以95万元购买。”
次日,满怀希望的张小姐按约来到力江房产中介的门面店,中介公司的徐经理和业务员小赵立即拿着房东留下的钥匙带张小姐看了房子。“那是个毛坯房,里面没有人。”张小姐事后回忆道。
看完了房屋结构和小区环境,张小姐当即向徐经理表示要购买该处房产并支付了1000元定金。徐经理与张小姐约定,双方于9月27日再次碰头,届时中介公司将联系上家“周友对”前来与张小姐洽谈,张小姐将再支付49000元定金以示诚意,然后与产权人“周友对”达成购买意向并签订购房合同。
9月27日,张小姐来到中介,见到了产权人“周友对”,“此人35岁左右,身高1.8米,为人非常爽气,讲一口普通话。”张小姐回忆,在收取了总计5万元定金后,“周友对”提出,他当初购房时有45万元银行贷款未还,希望张小姐能够支付45万元,让他去还贷,以便注销银行处的房产抵押,其余款项再由张小姐另行通过银行贷款划账给他,张小姐考虑再三后同意了。
一切都在顺利进行中。10月19日11时许,张小姐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小赵和小陈的陪同下与“周友对”一起来到衡山路上的中国银行,张小姐当场提取了45万元现金交给“周友对”。由于另有急事,张小姐先行离开,留下小赵和小陈继续陪同“周友对”前往农业银行办理还贷手续。
“我和同事陪着‘周友对’来到地铁北广场的农业银行,周说,当初给他办贷款的人是他认识的银行科长,于是他上楼去找那个科长,过了一会儿,他下楼说没找到人,但肚子饿了,先找个地方吃饭,便把产权证原件和房屋钥匙交给我,自己叫了辆出租车离开了。”小赵在当天报案时说,“但是他一直没来,我打电话联系,他手机一直关机,我感到不对劲,就拿着‘周友对’给我的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一查才发现,房产证竟然是伪造的,被交易中心当场没收。”
当张小姐于当天下午兴冲冲地来到房产中介处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了她这一可怕的消息————“过户办不了了,那个‘周友对’是假的,提供的产权证也是假的”!
张小姐顿时懵了。
骗子杳无音信 买家怒告中介
经公安机关侦查,2006年8月,一个自称叫“王海”的人通过某中介向产权人周友对承租了一套房屋,并当场支付了3个月的租金。两天后,“王海”携带着该房的假产证、假身份证和户口簿前往力江房产中介,自称“周友对”,要求挂牌。
“王海要求租房时就提出,借的房子一定要有产权证,而且要给他复印,我记得他支付了6000元租金后,我们帮他办理了相关事宜,然后将租金给了周友对。”介绍王海房屋的中介业务员向警方反映。
“那个‘周友对’来挂牌的时候,提供了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还将房屋的钥匙留给我们。他一开始挂牌105万元,几天后无人问津,便又调整为95万元。在买卖合同签订前,我们也曾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产权调查,确认该房的产权人为‘周友对’。但万万没有想到,那张产证是假的,上面的宗地图没有条形码,也没有宗地图、街道等字样!”力江房产工作人员说。
然而,令张小姐和力江房产中介公司都失望的是,由于“周友对”早有准备,没有留下任何身份情况,案发后便杳无音信。
“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比较隐蔽,一时很难侦破。”警方表示。闻听此讯,张小姐立即找到中介公司要求赔偿,但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2006年11月,张小姐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房产公司赔偿其被骗走的50万元买房款并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
张小姐:中介严重失职造成自己巨额损失
“被告作为专业的房产经纪公司,在履行中介义务时不但没有事前对房屋权籍进行调查、确认,反而严重失职,擅自将45万元巨款交给骗子,加上先前支付的定金,共造成原告50万元的巨额损失。”张小姐在法庭上称。
“在签订合同时,我只看到对方的身份证原件,我曾经要求‘周有对’提供房屋的产权证原件,但当时中介的工作人员小赵表示,他之前已经看过该产权原件,没问题,所以我也就没再坚持。”后悔不已的张小姐补充道。她还请当天陪同其签订合同的好友出庭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