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调整环保领域财税优惠政策方向
背景:
在节能减排的背景和社会大环境下,在加强行业监管的同时,制定以减排为目的的优惠政策和财税激励机制,发展专业化、品牌化的运营服务就更加有它特殊的作用和意义,这是帮助环境主管部门解决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问题的一种有效解决方案,也是确保环境治理设施有效发挥作用的措施。
建议:
1.改变环境领域“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为“谁污染,谁负责”。污染者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环境治理服务商对其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而污染者必须对末端的污染治理结果负责。如此可以切实改变以前那种由污染者自身治理带来的治理结果不确定性,把污染责任明确化的同时强化推进环境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以保证环保设施的运行质量和效率,并由专业部门对治理成果进行检验;
2.环保补贴由建设环节为主转向兼顾运营环节。改变国债等政府资金的使用方式,由以往的环境设施建设前期补贴转变为设施建成后的运营期补贴,即根据环境设施实际处理的达标污水和垃圾的处理成效状况给予补贴,切实发挥环境设施建成后的功能。
3.对环保运营环节实施优惠税收政策。制定以减排为目的,针对环境基础设施和企业环保设施专业运营服务的税费优惠政策,减轻运营企业的成本负担,提高运营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以确保环境设施和设备的高效运行,真正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
4.鼓励环保运营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鼓励采取BOT、TOT等特许经营方式交由专业化的运营服务商建设或运营,并在特许期结束后无偿交还政府。特许经营不改变这些项目的公用事业性质,因此对于运营企业的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所得税等建议进行明确而适当的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