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年房产政策汇总
一、02年房产政策
1、2002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签发11号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核心内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要求:“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必须以拍卖、招标方式提供。”因此,该文件叫停了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要求从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11号令的颁布,被业界称为“新一轮土地革命”的开始。
2、2002年8月26日,九部委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核心内容:针对局部地区出现的房地产投资增幅过大、土地供应过量、市场供应结构不尽合理、价格增长过快等问题,九部委从土地供应、金融信贷、住房结构等方面强调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上述意见被称之217号文,拉开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序幕。
二、03年房产政策
1、2003年4月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核心内容:提高了房地产企业申请贷款的门槛,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且须开发资质、信用等级较高、没有拖欠工程款等情形;加强对个贷管理,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执行20%的规定;对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
该文件被业界称为121文件,刚一出台就引起房地产行业的震动,尤其对于中小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巨大打击。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2、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
核心内容:认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04年房产政策
1、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即71号令)。
核心内容:要求对“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执法监察,各地要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体系,因此8月31日被业界称作“大限”。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上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又一举措。
2、2004年4月2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适当提高包括房地产开发在内的四大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房地产开发(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由20%及以上提高到35%及以上。
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8%。
四、05年房产政策
1、2005年3月17日 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央行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央行此举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2、2005年3月26日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通知》共有八条意见被称为“国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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