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院2月27日审理了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2.4亿元,而相关单位则凭虚开的增值税发票骗得税务机关抵折税款3600多万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最终合伙虚开发票的八人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公诉。
2006年4月至7月,上海某铜业公司经营部经理王某在收购废铜粗铜时打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意。为此,他找到某单位的侯艳,承诺如果对方能搞到增值税发票,自己就按价税总值的4.5%给付开票费。见钱眼开的侯艳立即将此事告诉了李贵良,并在其安排下由肖琴以成都华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上海大昌铜业公司、上海金城铜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118份,价税合计1.28亿元,税额达到1865余万元。之后,两家铜业公司用这些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折扣了自己应纳税款,并付给李贵良票面金额3%、侯艳1.5%的开票费。
尝到甜头的两人为了抵折税款,又玩起了互相虚开增值税发票抵税的把戏。2006年6月,侯艳从成都华信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购进废铜后,向李贵良提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要求。李贵良再度同意并指使肖琴以华信公司的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4份,价税合计人民币600余万元,税额人民币90余万元,然后又以成都市熇中熇金属加工厂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折应纳税款。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李贵良和侯艳等八人共同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巨大,其行为给国家税款造成了重大损失,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