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9日, 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一举破获一起以租房为诱饵,骗取房东房子手续后,又以主人身份将其房子卖掉的特大诈骗案。
3月19日上午10时许,一名群众急匆匆的来到该局民主派出所,向值班民警报案称:“我好几天没有去车站街某某公司家属院内的出租房了,今天上午我经过时,就去看看,结果发现房子住人换了,一问才知道,我租出去的房子被人卖掉了,心里非常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出租房屋,并向房东、买房者双方受害人了解情况,经查:房东于一个月前将房子租给一个叫王晓勤的妇女,王晓勤只住了两天就不再那住了,但却提前将下一月的房租交上了。而且,买房者已交给王晓勤15万余元,还有3000千元未交齐,过户手续也已办完,就等过几天拿到房产证后全部交齐了。由于此案涉案金额较大,派出所民警遂与刑警二中队结合,队长刘爱国立即组织民警对此案展开摸排调查,在社区民警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王晓勤抓获。
经对犯罪嫌疑人王晓勤审讯,其真名叫吉某某,去年以来其以租房为诱饵,然后再以孩子上学等为借口,骗出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等手续,再高价雇人、办理假身份证充当房主,二手房市场登记卖房,再到房屋买卖机关办理过户手续,一房多卖。经交待,已经骗取群众50余万元。因此案大部分发生在山阳辖区,案件移交山阳公安分局,犯罪嫌疑人吉某已被刑事拘留。
这是目前出现的又一种新型诈骗手段,诈骗者通过中介公司租得房屋后,利用小孩上学等理由将房东的房屋房产证及其他手续骗出后。然后,采取雇人充当房主,办理假身份证等手段,在房屋交易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为了避免群众财产受到损失,民主所已安排社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利用警情提示牌在辖区内搞好宣传防范,以案说法,提醒群众在租房时要到派出所进行登记,核实租房者身份后再将房屋出租,对于自己的房屋手续要保管好,不能轻信他人,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