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女职工王某轻信人言,为牟取高额利息差价,一年的时间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余万元,致使自己和群众遭受巨大损失。为及时查明案情,警方急寻受害群众。
警方查明,2006年4月,王某因工作关系认识了历城区彩石镇的康老板,康老板告诉王某,他与别人合伙倒卖低价成品油、液化气急需资金,想高息贷款,年息60%以上,王某听后动心了。
康老板在当地小有名气,高息借款一直都能按期还本付息。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王某想出了赚取利息差价的主意。王某因工作之便结识了一些老储户,便以与人合伙做生意年息10%的方式向储户借款,出具个人借条,然后王某将钱存入康老板的账户,赚取利息差价。
去年年初,正值王某原籍所在村占地改造,村民手中的存款大增,在得知王某年息10%的借款高于银行利率后,都纷纷存入王某处。截至2007年4月,一年的时间里王某竟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600多万元。王某将600多万元和自己的200多万存款都陆续投到了康老板处,梦想着大赚一笔。
2007年7月,康老板被讨债的债主们扭送到公安机关。历城警方通过调查得知,原来康老板所谓的合伙倒卖低价成品油、液化气只是一个幌子,他从10年前一直用借款来支付前期的本息,为了维持整个事情不会崩盘,康老板不断“拆东墙、补西墙”来维持资金的周转,当资金紧张时,康老板不惜以利息为240%的高息借款,以此循环往复,造成了巨大的亏空。康老板涉嫌集资诈骗被警方依法逮捕,王某呼天喊地,800多万元存款几乎血本无归。
警方通过调查,在王某处存款的受害群众多达百余人,王某也已记不清具体人名,警方通过工作,近一半的受害群众已经找到,但尚有部分受害群众一直没有报案。
为了尽快查明案情,历城警方请尚未报案的受害人抓紧时间到历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地址:济南市山大北路25号,联系人:赵警官,联系电话:85086072、13361080398。(记 者 鲁超国 通讯员 杜畅桥 荆爱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