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工商登记成立公司,谎称有工程发包权,向承包方收取保证金,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骗走多名承包方款项。近日,由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米嘉虚报注册资本、诈骗、合同诈骗案,经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上述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汪米嘉有期徒刑八年。
2003年7月和2004年12月,汪米嘉通过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工商注册登记,分别成立了四川麦吉凯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和四川麦吉凯老年怡养投资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随后,汪米嘉以这两家皮包公司的名义,虚构拥有某拆迁工程发包权和以搞老年怡养中心为名,采取将工程分别发包多家单位收取保证金的方式,诈骗9家单位共计79.5万元。
2005年7月,四川麦吉凯老年怡养投资有限公司在成都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一辆捷达牌轿车,汪米嘉为还欠债,假冒车主身份,将租来的车再抵押给余某,从余某处骗取人民币3万元。骗款得手后,汪米嘉将钱款挥霍一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