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新准则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公允计价模式的引入改变了过去以“历史成本”为主要依据的计价基础。新准则的这一重大变化对房地产业的投资者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都有重大意义。
(一)公允价值模式的应用有利于投资者利益的实现。首先,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大致为其市场价值,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经常组织专业评估人士对资产进行评估,从而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其次,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计提折旧能够体现企业真实的经营水平,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者做出正确决策;最后,目前房地产的计量几乎都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远小于其公允价值,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所产生的账面利润,有利于投资者特别是权益投资者利益的实现。
(二)公允价值模式的应用可以提高企业融资能力。1.资产规模的大小是影响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因素,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将极大的提高被低估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扩大企业的总资产规模,从而扩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借贷规模。2.公允计价使得企业的资产增值信息更加透明,有利于投资者正确衡量企业风险与发展前景,从而有利于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再融资,降低资金成本。3.公允计价是与国际准则接轨的计量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国际投资者横向对比国内、国外企业的价值,从而吸引国际投资者,利于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市场。
当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也存在很多问题,由于公允价值的评价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企业有可能会利用这一点人为操纵企业利润。新准则规定应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前提是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但这个条件不够具体,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因此,在公允计价的具体实施中,必须谨慎,保证其公平、有效。
二、新准则扩大了资本化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同时规定,借款费用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按新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与原先相比有所改变。一方面,“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开发资金金额巨大且回收期比较长,如果开发阶段的借款费用支出满足这一条件,则可以进行资本化处理,从而减少计入损益的财务费用,使房地产企业的当前年度的会计利润得以上升,这有利于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便利;另一方面,可资本化资产的三个必要条件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从而长期未开发的土地储备所包含的借款费用将不能再进行资本化,而是计入财务费用,这又给房地产企业的当期利润带来负面影响。
另外,同公允价值计量的不确定性相似,新准则“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的判断尚存一定难度,同样可以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调节利润的手段。
三、新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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