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舟”非法集资案刚审理完不久,昨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又一起重大非法集资诈骗案件,即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康童公司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赵德新于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任吉林市康童经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期间,制造虚假事实,大肆进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在康童公司内设6个市场开发部,并任命各部部长负责向社会集资。这期间共集资诈骗944人次,2454.5万元,给被害群众造成经济损失1361.31万元。
同时被起诉的涉嫌犯有集资诈骗罪的还有被告人宫志国。2003年4月间,被告人宫志国得知吉林市亚麻酸厂破产,便以收购该厂开发爱儿多儿童保健品为名向社会非法集资。2003年5月以在船营区注册的吉林市科威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义,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余人次,吸收存款230余万元。2003年8月8日,为弥补在吉林市科威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中造成的经济损失,继续实施犯罪活动,在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成立吉林市三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后宫志国为逃避法律追究,委托被告人赵德新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由其提供人民币30万元注册资金,在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成立康童公司,赵德新任董事长、法人代表。随后,宫、赵二人利用新闻媒体、车体广告、制造假荣誉证书、给被骗群众讲课等手段,大肆欺骗群众,进行集资诈骗活动 。截至2004年2月11日,共集资诈骗人民币335.2万元,被告人宫志国骗得集资款人民币260余万元。2004年2月,宫志国将三鸣公司以6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赵德新后逃匿。
同时被指控的还有被告人王文新、徐艳萍、周铁民、王金兰、张荣俊等,他们都不同程度地涉嫌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刘闯义 金太东 记者 单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