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凌晨,山东枣庄市中警方将非法吸储嫌疑人李某从深圳押回枣庄。李某以高利息为诱饵,从2004年起非法集资1200余万元,用于煤炭生意,因无法归还集资款,于2008年1月出逃到深圳。
据介绍,河南商丘人李某在枣庄创办“境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高额利息吸引他的朋友和当地群众集资,利息达到3分至1角。他把高息集资的钱用于做煤炭生意,前期能维持正常的公司运转,后来公司规模不断扩大,需要的资金增多,集资的数量也不断扩大,支付的利息越来越多。李某用集资款购买了高档汽车,后来因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到了2007年底,公司已不能正常运转,高息集资的债主上门索要集资款,卖给其煤炭的货主催要货款,李某无法应对,于2008年1月离开枣庄,后在深圳一小餐馆打工谋生。
经过近三个月的侦查,警方获取了李某在深圳的线索。在深圳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4月18日,将李某抓获。据办案民警介绍,该案涉及公众存款1200余万元,储户主要是李某的朋友和当地群众,多为个体工商户。李某以高息利诱吸收存款,数额巨大,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