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宋师傅手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最近听说有此证件的个体车主可以享受地税方面的优惠,但不知都有哪些优惠?与宋师傅有类似困惑的人不在少数,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大连市甘井子地税局税政科蒋殿琪科长。
4类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
蒋科长解答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等城镇困难登记失业人员。
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货物运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同一优惠证只能享受一个项目减免税
如果下岗失业人员持同一《再就业优惠证》,开办多个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如连锁经营门店或门市部。该类下岗失业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申请减免税。其他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对拥有多部车辆从事运输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只能选择其中的一台车辆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每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对于2005年12月31日之前,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经营者,减免税期限未满的,在其剩余的减免税期限内,自2006年1月1日起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货物运输经营,从业人员8人以上,同样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几种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