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过去15年了,那场被载入史册的“1994年税制改革”中的一些情景,让朱振民至今仍然难以忘怀。朱振民当时是财税体制改革司(税政司的前身)三处的副处长,三处的业务是主管流转税。因此,当时他和他的同事们战斗在重中之重的流转税改革第一线。
为市场经济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础
“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程度。”朱振民回忆当年时很肯定地说,“如果不改,就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建立;如果不改,财政困难的局面也难以根本改观。”
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经济体制也历经了从传统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这也是个认识过程。”朱振民说。
按照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而进行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非常明确,就是为市场经济的建立创造基本的制度基础和制度环境。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最大的差别,就是计划经济用国家计划配置资源,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这就必须要有一个公平、中性的税收制度,使市场主体能够根据市场的需要自主决策,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当时的主要税收制度,还带有许多计划经济的色彩。原来流转税有个职能,就是配合国家价格政策,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税收要对产品价格进行干预,按计划要发展什么,就低税;要限制什么,不鼓励发展的产品就高税。“所以,当时的产品税有20多档税率,最高税率达到60%,最低税率是3%。对部分产品征收的增值税也有12档税率,最高税率45%,最低税率8%,高高低低,跨度很大。而且重复征税的问题突出,对社会化大生产所要求的专业化分工形成明显的阻碍,企业的决策往往会受到税收的扭曲。”这些因素显然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1994年对流转税制的改革,大刀阔斧地把原来实行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改成以增值税为主体的营业税、消费税相配合的新流转税制度,制定新的增值税改革方案就成了流转税改革的重头戏。
定量分析科学决策
增值税“中性”,要求税率档次不能太多,理想的设置是一档基本税率,再加上一档低税率。因此,改革方案的一个关键和难点是确定替代原来高高低低二十几档税率的两档新税率。
那个时候,国家财政还很困难,企业的效益也不高,双方对改革成本的承受能力都不强。为了确保改革成功,财政部有关领导提出,改革方案要按照改革后税负水平总体保持改革前税负水平设计税率,以使纳税人对新的税收负担能够承受,财政收入不受大的影响,也不致引起物价水平大的波动。部领导要求,要把账算清、算好、算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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