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率为饵向亲友借款,担心东窗事发承诺水泥不涨价,伪造虚假房产证和证明向银行借款……安义一水泥店老板娘使用这三招,骗得90名受害人和一家银行共600余万元。昨日,警方传来消息,这名女子已投案自首,警方破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起、合同诈骗案53起、骗取银行贷款案3起。
东窗事发 老板娘携预购款外逃
去年12月17日上午,10余人向安义县公安局万埠派出所报案,称万埠镇一水泥店老板娘罗某在收取他们的预购水泥款后外逃。
安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发现案后还有重大隐情,罗某不仅存在预收水泥款的问题,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骗取银行贷款,且数额巨大。鉴于案情重大,安义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兵分四路全面调查。迫于压力,罗某于去年12月19日投案自首。
诈骗手法一 高利率为饵向亲友借款
警方查明,2001年以来,罗某以开水泥店、跑长途货运、经营塑钢批发、做化工生意和经营长途客运班线为名,以高月息向亲戚、朋友借款,但其所经营的项目大都处于亏损状态。为维持经营局面,罗某隐瞒亏损真相,继续以高额利息为饵,大肆向社会筹借资金,支付的利率是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她甚至还采取定期向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方法取得借款人的信任。随着借款的增多,付息也不断增大,最终导致无资金可周转。去年12月16日晚,罗某将家具和水泥生意账本资料转移,逃匿至北京。
专案组查明,罗某非法吸收41人存款,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415.323万元。罗某非法吸收的资金除部分用于支付利息外,大部分用于建房、购车、个人消费和弥补经营亏损。
诈骗手法二 承诺水泥不涨价吸引订购
2006年下半年,尤其是去年以来,罗某经营水泥生意的资金被抽空,吸收他人存款越来越困难,周转资金严重缺乏,加之水泥生意亏损,经营活动难以维持。为此,罗先后变卖车辆,撤销经营网点,裁减聘用人员,但仍无济于事。
罗某明知迟早有一天会东窗事发,仍利用顾客怕水泥涨价的心理,对外谎称自己可以在水泥厂“存票”(即在水泥厂预付水泥款,以后厂方按付款时的价格交货),承诺“涨价不涨,跌价照跌”,陆续骗取他人预订款用以支付其对外借款的本金、高额利息和个人消费。为取得他人信任,罗某履行了部分供货合同,结果更多人受骗。另外,罗某还以水泥生意经营周转资金紧张为由,向他人临时借款或借水泥急用,谎称短期内归还。罗某实际骗取49人预订水泥款、借款或水泥,折款共计100余万元。
诈骗手法三 伪造房产证向银行贷款
由于经营资金严重缺乏,罗某还伙同丈夫涂某(网上在逃犯,另案处理)于2006年12月14日以购化工原料为名,骗雷某为其借款,使用伪造的房屋产权证及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得安义县一家银行贷款30万元。2006年12月19日和2007年11月28日,罗某又和丈夫涂某以购买化工原料为名,以涂某为借款人,由他人为其担保,使用伪造的房屋产权证及虚假的证明材料,先后两次骗取那家银行贷款各50万元。
日前,安义县公安局将特大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罗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记者 涂永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