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B仅限于逐笔明示约定的交易或客户。
2.代理人的责任应为:
2.A无限地;
2.B限于尚未收回金额的 %;
2.C限于约定佣金的 倍。
3.代理人对所有保付业务,有权收取 %的额外佣金。
4.明显是由于委托人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付范围。
5.根据第16.2条,代理人无权收取佣金。但是保付义务不应超过客户应付总金额减去代理人佣金的金额。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附件六 佣金
第一条 佣金金额(第15.1条)
1.1简单佣金
佣金金额为:
1.2根据销售合同价值而定的不同佣金标准(如填写,则替代1)
销售额达 , %;
销售额由 至 , %;
销售超出 , %。
第二条 特别客户/减少的佣金(第13.3条)
向以下客户销售产品,代理人有权收取以下降低的佣金
, %
, %
, %
, %
, %
第三条 谈判幅度和折扣(第15.3条)
3.1谈判幅度
代理人对现行价格目录上所列的价格有百分之 的谈判幅度。因此代理人可以向客户提出在此幅度内的任何折扣而不降低其佣金比例。
3.2经认可的折扣
代理人有权向客户提出以下折扣,但其佣金根据下列明细表相应降低:
谈判幅度 %金额佣金
折扣 %金额佣金
折扣 %金额佣金
折扣 %金额佣金
折扣 %金额佣金
3.3待商定的折扣
代理人承诺未经委托人事先以书面授权,向客户提出的折扣不得超过上述3.2表格上所列的最高折扣。
第四条 经保险的赊欠款的佣金(第16.2条)
如果委托人就客户无力偿付进行投保,并且其从保险人处收到了该款项(而不是从客户处收取货款),则代理人有权收取:
按保险人支付总额计算的佣金的一半;
按保险人支付总额计算的佣金的全部,扣除委托人就解决客户不能支付的成本或费用。
附件七 代理公司改变控制权、所有权或管理权(第20.5条)
委托人可以立即终止合同,如果:
□ 先生不再拥有代理公司 %以上的股份。
□ 先生不再担任代理公司的 %职务。
同时由于第21条的方案A的适用,代理公司可以根据第21.4条A(b)由于 先生年老、体弱或有病而终止本合同,且按照以上条款不丧失商誉补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