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
委托人: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2《委托拍卖标的清单》)。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以下同),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如实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标的的评估和鉴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承担。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
(1)自行鉴定;
(2)委托鉴定, 鉴定费用由____承担。
广告、运输、保管、保险等费用由____支付。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的状况不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年__月__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以下同)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告知委托人。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将标的交付买受人。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委托人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交付方式为____(交物/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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