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子肖某在没有实际能力的情况下,与人签订合同,从中骗取7000元。5月6日上海闵行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肖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07年7月16日,肖某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虚构的上海柯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向上海仰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谎称可以提供型号为SP232EEN-TR的电子芯片。仰邦公司不知有诈,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肖某从中骗取7000元。
2007年11月27日,肖某主动通过银行汇款退还仰邦公司7000元。今年1月17日,肖某被抓。
法院认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但肖某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新民网 包文涵 通讯员 杨克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