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损耗的这部分价值,应当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内进行分摊,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各期成本。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
固定资产的价值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生产的产品中或构成费用,然后通过产品(商品)的销售,收回货款,得到补偿。
固定资产的损耗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两种:有形损耗是指固定资产由于使用和自然力的影响而引起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损失。无形损耗是指由于科学进步等而引起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损失。
(二)计提折旧的范围
企业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一般均应提折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一般应按当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总额。应提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一)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的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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