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用高息为诱饵进行诈骗的“姚公瑜案”在西城法院再次开庭。2007年7月25日,工行北京分行发现社会上不法分子伪造工行资金“储蓄”协议书及印章非法集资,遂向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报案。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专案组,立案进行调查。2007年7月28日,主要犯罪嫌疑人姚公瑜等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2007年11月,有受害者向西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工行赔偿其被骗损失。西城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时,由于本案正在刑事侦破当中,涉及刑事案件,同时工行北京分行认为本案被诉主体不适合,西城法院未进行实体审理。关于此案,工行北京分行日前再次作出回应。
工行称,该案是一件“社会非法集资”诈骗案。作案分子利用伪造的工行资金“储蓄”协议书,加盖伪造的“中国工商银行资金部”印章,骗取受害者的信任,与受害者订立标明金额、高额利率、委托开立一折一卡账户等内容的协议,并带领受害者或要求受害者委托其持有受害者的身份证件,到工行开立“卡折合一”的活期存款账户和灵通卡,将活期存折还给受害者,将相应挂卡自己留下,要求其将协议所定金额的钱款划入新开活期存折,嫌疑人再用灵通卡将钱款通过正常结算渠道转走。
关于公众和客户对银行的质疑,工行称,姚公瑜是社会不法分子,诈骗犯骗取储户资金牟利,不可避免借助了银行结算渠道,并通过伪造工行资金部公章,利用了社会公众对银行的信任。
储户是诈骗案的受害者,工行也是信誉的受害者。 根据公、检机关的认定,工行没有任何人员涉及刑事案件,不存在内外勾结问题。工行是国家控股的大行,同时也是上市公司,在该案件中一直抱着积极的态度,全力配合公、检机关的刑事案件工作,全力配合储户向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个人财富不断增加,不法分子利用高息揽存的诈骗活动增多,手段也多种多样。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